跬步千里

跬步千里。

民国石家庄的改良厕所与整顿粪夫

《燕赵晚报》2015年1月19日“民国石家庄的城市往事”系列报道之三十三

核心提示民国石家庄的厕所改良问题,决不单单是一个解决市民方便的问题,人们在街头墙角随意出恭的一些不雅之举,不仅污染环境,还有伤风化,时常使行人处于尴尬境地。石家庄厕所卫生一直是影响城市公共卫生的重要环节,它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健康生活,也是城市近代化的一个指标。民国时期,本市厕所粪溺主要依靠粪夫的人工清理搬运,整顿和规范粪夫行为也是公共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 

□特约撰稿/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授李惠民 

城市公厕短缺与随地便溺恶习 

民国时期,在石家庄这座新兴城市的公共卫生中,厕所卫生问题最为突出。一方面是城市流动人口迅速增长,公共厕所需求加大,另一方面城市初兴,市制确立较晚,城市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非常有限,公共设施存在明显空缺,公厕修建严重滞后。由于公共厕所数量短缺,不能满足大量城市流动人口的方便需要,随地大小便成为一种习见现象。所以,当时解决城市街头巷尾的便溺污秽以及恶味熏天的城市环境,成为公共卫生管理者最伤脑筋的一个难题。 

人们在街头墙角随意出恭的一些不雅之举,不仅污染环境,还有伤风化,时常使行人处于尴尬境地。当地《商报》曾报道过发生在本市寺后街因妇女内急所致的一场窘况。在该街道复元堂对面居住的本地居民庐洛诚家,建筑了多间房屋出租,在其中一间房屋内留有一眼水井,供在此租住的房客们汲水饮用。由于房东比较吝啬,不舍得给这间水房安置门锁,使得街上许多行人因找不到厕所有时躲到此处便溺。据当时记者的观察报道说:时有路过的“妇女进内小解,弄得尿臭非常”。当日下午5时许,“有一妇人仓惶入内,时有房客某君在侧,疑是投井,以为见人寻死不救实为非是,急奔往搭救。至则该妇人正解带小便,该客大窘,心颇不乐。” 

为从根本上解决人们随地大小便的风气,在城市各个街道出现了一批临时搭建简陋的厕所,以满足城市公共设施的基本需要,供行人方便之用。 

简陋厕所的逐步改良 

在城市化迅速发展的初期,本市许多公用厕所极其简陋,有些基本就是露天粪坑,加上三面破陋不堪的围席。简陋厕所存在两个方面问题,一方面粪溺清理不及时,污物横溢,异味令人作呕;另一方面男女厕所并未分立,先后使用极不方便,加之遮挡透风不严,有碍观瞻,羞辱风化。石家庄简陋厕所暴露出来的问题,后来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,据1931年4月15日《大公报》记者报道,“石庄厕所林立,然多墙矮露天,污秽不堪,时届夏日,臭气触鼻,对于卫生风化,两有妨害”。 

北洋政府时期的石门特种公安局有鉴于此,与石门财政委员会经过协商后决定,对全市厕所开始进行大规模修建改造。从三十年代开始,石家庄治理改良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活动大规模展开。据《石庄改建厕所》的报道,城市主管部门已经决定,“拟勘择适当地址,改建模范厕所数处,以重卫生,而维风化”。改造厕所的迫切任务,是尽快消除传统的简陋“露天粪坑”。而筹建中的“模范厕所”,也仍然是普通旱厕,只不过解决了四面透风围墙和屋顶问题,并非能够直接实现到冲水马桶的跨越。当时石家庄也出现了少数较为先进的新式公共厕所,例如,1934年正太铁路管理局在总局、车站、铆工厂分别添建新式冲水式厕所。1935年10月,平汉铁路局考虑到车站人流较大,为了旅客方便起见,在石家庄车站南侧兴建了一座男女新式厕所,成为当时公共模范厕所的一种样板。 

民国石家庄的厕所改良问题,决不单单是一个解决市民方便的问题,当初最重要的出发点是改善环境卫生降低发病率,提高广大市民的健康水平。在民国时期的各种传染疾病中,最可怕的是霍乱,而霍乱病菌的主要载体就是人类粪便。改良厕所卫生条件,阻断由粪便污染和疾病传染,就是抑制霍乱传播的最有效方式。所以,一直到40年代,改良厕所的问题依然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。 

自从三十年代末之后,石门警察局便将改良厕所卫生问题上升到防疫传染的高度,予以认真对待,同时加大了宣传厕所卫生的力度,经常在会议、演讲、宣传中反复提及:“便所亦极切要,粪便中他类细菌即可麕集,大肠菌亦在此内,藉蚊蝇飞散及风力等传播,易于流行。”当时主管部门采取的改善厕所卫生的措施,主要有以下几点:第一,为了防止蚊蝇外飞传播,粪便臭味外溢,要增添防异味外溢的设备,给粪便池加装一个木盖。第二,不能只淘粪便,不淘尿水,导致污水外泄,每月必须将粪便池彻底清扫干净一次。第三,取缔靠近饮用水井的厕所,以保证饮用水的清洁。第四,粪便坑要防止渗漏污染,应积极将土坑更换为磁缸,或将土坑改砌成水泥池坑。第五,指派专员负责定期巡视检查,督饬粪夫清除和洒石灰消毒等。 

抗战胜利后,市政府也曾多次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展开对公用厕所消毒,召集第一区、第二区医院医师监督进行全市厕所的喷射DDT消毒等统一行动。 

粪夫是厕所卫生的主要维护者 

由于石家庄当时缺乏完整的城市污水排泄系统,粪便还不能直接排入污水系统,当时粪便无害化处理的最主要方式就是及时清淘,由粪夫每日洒石灰白粉消毒。粪夫成为城市职业大军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,一旦出现粪夫不能上岗,几日未淘取,便会对居民生活卫生环境构成严重影响。当时新闻记者经常对厕所恶劣卫生状况进行曝光,据当地报纸刊发的《公共厕所苍蝇世界,粪便满坑洋洋溢溢》一文报道,闹市区的个别公共厕所,“不知近几日何故,每每无人淘取,是以粪便满坑,甚至溢于坑外,污物横流”。还有的一些居民将西瓜皮随意倒进厕所之内,加上天气炎热,致使厕所内苍蝇成群。记者目睹此景之后,形容嗡嗡飞舞的苍蝇之多“声如电机”。只要粪夫有几天不来处理厕所粪溺,便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,对有些粪夫不来淘粪的困难问题,居民只有求助于当地派出所。例如,《石门日报》报道过类似事件,“本市西花园派出所管内公厕,久无粪夫挑取,该所因时值夏末秋初,虎疫流行,对管内卫生必须注意。昨由该所巡警官长率领壮丁数人,按厕打扫,洒石灰,昨日共扫除十七厕所云。” 

为了整顿和规范城市公私厕所清洁淘运问题,石门市政府主管部门宣布从1943年1月10日起,将所有市内各个机关团体以及商民住宅之公私厕所,一律由“肥料事务整理班”所辖之第一、二、三区负责整顿,分班负责清除。“并发给各分班清除夫黄色新袖章。一律于本月10日起佩带,此后如有不佩带整理班之袖章,在市内公私厕所淘取粪便者,概予取缔,严罚不贷”。 

整顿和规范粪夫行为,也是城市公共卫生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管理机关要求:粪夫不仅要及时清除厕所粪便,而且不得将所淘粪便洒落出来,并且应该保证沿街各点大致的清除时间,以及逐步完善专用工具等。市政当局为了便于加强粪夫的管理起见,组织全市粪夫成立了粪夫职业公会,并选举产生了理事长和理监事等,1946年8月当选的理事长是王金兴,常务理事是李凯、徐有禄,理事有王敬文、监事高兴楼、张春德、杨振京。 

粪溺作为传统农业肥料是特种商品 

在农村,粪溺的处理是作为肥料洒在田地之间。本市粪夫清淘的粪溺,则由粪商晾晒成干,再贩卖到农村施肥。民国石家庄存在着私有私用、私有共用、公有共用等三种厕所,其产生的粪溺作为特殊商品,也有略存差异的三种交换形式。 

私有私用的厕所,是指私有的且自家人使用的厕所,一般是将粪溺的商用价值顶替清洁费,即支付粪夫的劳动报酬。

公有共用的厕所,因有粪溺的数量优势,一般实行租赁包商制。粪商支付的承包租金,一般会纳入财政收入。在1935年6月的地方财政委员会收支款中,就有收到的厕所租金陆元。正太铁路管理局也将本企业所有的厕所承包给粪商,而租金收入会定期转交工会支配。 

私有公用的厕所,一般由厕主享有包商租金(四十年代曾改支付租米),一但与粪商发生分歧纠葛,很容易影响到附近居民正常使用该厕所。自1946年8月始,废除了私有厕所的包商制,将全市私有公用厕所直接纳入公有公用厕所的管理范围。对登记入会后的粪夫划组分班,依照厕所分配区域清洁粪溺。这项决定在实施中,开始遇到许多厕主抵制登记,并拒绝由政府指派的粪夫淘取粪溺。后经1946年10月15日石门市政府第一次市政会议讨论正式决定:为了避免私有共用厕所发生纠纷,妨害统一管理,有碍城市卫生,将全市所有私有共用厕所一律收归公有管理。具体内容有三:第一,“将私有公厕收回,分配已行登记之粪夫,按照粪业公会之自认纳米单,交米淘取粪便”。第二,“公厕之地皮如查系私有者,经呈验原契后,酌给租金”。第三,“私有公厕每月所收缴之租米,用以补充卫生队经费。”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 

官方出台的厕所管理规定 

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,作为当时城市厕所的主管部门,石门警察局专门制定了管理公共厕所的明确规定。据《石门市警察局取缔公共厕所办法》规定,本市公共厕所“得准照本办法管理之”。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由各厕主(即所有者)负责打扫,厕所内每日至少需要打扫二次,并须勤洒石灰或消毒药水。厕所得所有者还要负责厕所内外设置灯火,每日与路灯同时燃点。厕所如有损坏或破乱之处,须立时予以修理,尿池下水道应随时疏浚。除经本局特许之外,厕所内外不准随意张贴广告以及涂污等;厕所内外不准任意倾倒秽物、秽水、瓦砾、泥土、烂纸、零物等。使用者不准在粪坑尿池以外任意便溺。并严格规定了粪夫的淘粪时间,即夏季于每早5时至8时,晚上19时至21时;冬季每早7时至9时,晚上17时至19时。凡违犯本规定者,按照《违警罚法》处置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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